骨碌骨碌。
噗呲!
丧尸在被车头撞了之后,被卷到车底下,第一个个车轮胎没有压扁,但是第二个轮胎压过去,直接压成了尸泥。
李宇的这辆车,冲撞力好,如果不把丧尸给撞死,后面的他们那些车也要面对。那还不如李宇在前面开道。
其实,李宇在县城中,选择这辆车的原因,就是出于待会在路上遇到丧尸的情况,从而才选择了这辆车。
时间,不能再耽搁。
李宇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天空。
只见乌云,已经越来越近,之前看起来仿佛在几十公里之外的乌云,此时距离他们感觉不到几公里了。
李宇连忙加快了度,同时按下对讲机,对着后面的十辆车说道:“不要掉队,随时保持联系,不要掉队,不要掉队!”
“收到。”
“收到。”
“收到。”
。。。。。。
听着耳边一声声收到,李宇心中数了下人数,都在。
稍微安心了一下。
只是那种心悸之感,依旧没有消失。
又前行了5分钟,这五分钟,李宇的眉头愈皱。这五分钟内,遇到了将近3o只丧尸。
从一开始的一分钟遇到两只,再到一分钟遇到5只,再到一分钟遇到1o只,呈现倍增长。
原本今天晴天,大太阳,路上基本没有什么丧尸,到现在天色仿佛一下暗了许多,仿佛是在傍晚一般,要知道,现在可是下午两点啊!
而在路上,原本空荡荡的,现在基本上视野之中,都有丧尸。
这些丧尸严重拖累了李宇他们开车的度,原本正常情况下,开车从基地中到县城,只需要2o分钟。
在飙车的情况下,估计就是十来分钟。
现在丧尸眼看着越来越多,而后面的乌云,已经越来越近。
丧尸太多,有些拖累了李宇的开车度,李宇慢,后面的车也慢。
李宇从后视镜中看到跟在后面的三叔,心中一动,二叔的那辆车也是一辆货车。质量也很不错。
两辆车开路,总比一辆车开路快,而且这样给后面的车减少了危险,留下了更多的空隙,丧尸围上来的度没那么快。
调整之后,果然度快了许多。
。。。。。。
他们不知道的是,距离他们不远处,乌云之下,一片的丧尸,如同蜂窝一般密密麻麻。
而且随着时间,丧尸潮越来越大。
铺天盖地!一眼看不到边际!
颇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压迫感。
……………
推荐一个老哥的书,书很不错,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书名《瞎眼五年,我成了人族文圣
不对,还是不对,还有问题!
突然,面前冲过来两只丧尸,李宇的车辆是从救世军中挑选出来的一辆重卡。
重卡冲撞力强,防护性高,马力足。
李宇反应度很快,没有一丝一毫的避让,直直撞向这两只丧尸。
砰!
骨碌骨碌。
噗呲!
丧尸在被车头撞了之后,被卷到车底下,第一个个车轮胎没有压扁,但是第二个轮胎压过去,直接压成了尸泥。
李宇的这辆车,冲撞力好,如果不把丧尸给撞死,后面的他们那些车也要面对。那还不如李宇在前面开道。
其实,李宇在县城中,选择这辆车的原因,就是出于待会在路上遇到丧尸的情况,从而才选择了这辆车。
时间,不能再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