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落魄之后,想要自己开个食肆,找遍金陵城,居然没有一家屠户愿意提供给他肉食。
在孙平安将他介绍给朱寿之前,何太平已经快要揭不开锅了。
不过,虽然现在在朱寿手底下讨生活,但何太平却没有丝毫想要讨好老板的意思。
接触了一段时间,朱寿也已经明白了。
之前的经历,让何太平这家伙已经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愤青”。
这货平时闲下来,总是念叨皇帝对那些勋贵和有钱人还是不够狠。
有钱人,没有一个心眼好的,都是黑了心的货!
而朱寿这种又有钱又败家的,在何太平眼里,简直就是或者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总而言之,罪大恶极!
若非是满应天府只有长干里的大食堂愿意用他,何太平是绝对不会来朱寿这里的。
当然,朱寿也知道何太平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别人,朱寿早就让他要多远滚多远了。
但何太平不一样,这家伙是真的有本事的!
他当过屠户,又是这年头做猪肉屈一指的大家,自己也曾经开过一些小饭店。
不论是屠户行当还是做菜的行当,他都算是了如指掌。
这样的人,简直完美契合朱寿的计划。
而且,相处时间久了,朱寿反而觉得,这家伙其实并不是如同表现出来的那么讨厌。
他之所以这样,只是类似于小孩子撒气一般的行为。
本质上,这家伙还是挺淳朴的一个人。
朱寿只是跟了他几天的时间,何太平就有点受不了了。
面对朱寿的纠缠,他只是翻来覆去说一句,自己是来这里赚钱的,不是跟东家套近乎的。
并且隐晦地嘲讽朱寿,如果觉得钱多,大可以去街上撒着玩。
朱寿丝毫不介意。
今天,大食堂刚拉来一头肥猪,朱寿就将杀猪的任务,交给了何太平。
他自己则是又硬凑了过来套近乎。
朱寿知道,能否拿下此人,今天就是一个突破口。
无论是做屠户还是做菜,何太平都是专业的。
专业人士,对自己的技能当然有着不容置喙的自信。
而这就是朱寿的机会。
果然,听到朱寿贬斥猪肉和猪血,何太平就忍不住了。
“我杀了小半辈子猪,猪身上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你还能有我懂?你说人吃猪血是茹毛饮血,却不知道这道菜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如今码头食肆,猪肉菜哪一道少得了猪血?便宜实惠,还能凑分量,多少也算是一顿荤菜。”
听到朱寿说自己小时候家里也穷,或许是找到了朱寿身上一个不那么令人讨厌的点,何太平第一次语气平缓地给朱寿科普。
朱寿眨了眨眼睛,装作一副无知的模样,问道:“猪肉贱价,真的能挣钱?”
何太平看了朱寿一眼,没有说话。
而是一刀一刀的给那头肥猪分尸。
将四条猪腿剁下来之后,他突然叹了口气,抬起头来说道:“若是按照你长干里的这个卖法,当然挣不到钱。长干里大食堂的猪肉菜,光是用的香料价格都快赶上猪肉了,如何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