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地主-佃农模式被打破了,封建土地主被排斥在外。至于在广州,更多的不是排斥,而是这些地主已经在工商业浪潮中,转化为资本投资者。
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自我合作,完成了农业生产资料的整合,从而变成一个有力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
而这整个过程中,没有来自朱由榔的“高瞻远瞩”,没有来自中央或者地方衙门的引导或者干涉。
全部,都是当地百姓,在沿海工商业市场化浪潮中,自己摸索、探寻,最后实践出来的方法、道路。
仅在广州一府,这种形式的农业企业,就多达两百余,其中少的有三四十户,多的有六七百户。
新的农业生产秩序,解放了大量小农经济下,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劳动力。
其实从宋代以后,我国就逐渐进入了地少人多的状态。而明代以后,随着作物引进和农业技术进步,农业人口事实上已经开始过剩。
如果不加以改变,最后就会变成清朝那样,粮食产量、人口激增,却反而导致人民的普遍贫困。
朱由榔对于广东的改变叹为观止,商业契约与合同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去年一年,《民律》施行以后,全国的民事案件,三分之一都生在广东。
这并不是因为广东治安不好,而是因为过去广东的经济司法氛围,更加浓郁。
过去诸如合同分歧,贷还款延期,股份、财产、期货谈判之类的事情,还没有多少人认为,这是应该通过国家司法程序进行公证和申诉的。
而广东最先迈出了这一步
也正因为如此,广东本地出现了大量的,不以考功名为目的,主动考入中小学学习的读书人。
他们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学习律法,从而成为讼师(律师),或者工商企业的司法代表。
过去,封建时代的朝廷官员,总是以“少讼、无讼”为荣,认为一个地方的老百姓喜欢打官司,是道德败坏的体现。
比如江西人喜欢打官司,就被官场中儒家士大夫们认为是“奸民”。
但事实上,将分歧付诸司法,敢于,善于用法律武器界定经济社会生活,才是近代化的标志。实际上,越“好讼”的地方,商业经济也往往越达。
朱由榔的振奋之处,也就来源于此
过去,他在南京,在江浙,虽然奋改革,但总是能感觉到那几千年积弊所带来的的历史必然性,宛若铜墙铁壁般矗立在那里,让人望而生畏。
而现在,他却在广州感觉到了另一种“历史必然性”。
人民并不愚昧,也许在某个历史的岔路口,他们需要少数人为他们撬动轨道,但当选择摆在面前时,他们知道哪个是好,哪个是坏。
不只是他朱由榔唤醒了他们,他们也在选择自己。
那些被波及的既得利益者固然不会善罢甘休,可这些已经追上浩浩历史洪流的人们,难道就会束手就擒吗?
不会的,他会思考,他们会探索,人民的未来由他们自己决定。自己也需是第一个打开门的人,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跨过门槛的人!
正是神都有事时,又来南国踏芳枝。
青松怒向苍天,败叶纷随碧水驰。
一阵风雷惊世界,满街红绿走旌旗。
凭栏静听潇潇雨,故国人民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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