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市。
北城区的一个小吃摊上。
吴京一边埋头喝着碗里的绿豆粥,一边啃着手里大馍。
老板娘春婶长得丰满漂亮,热情好客,熬的米粥浓香可口,所蒸的大馍特别松软,价格便宜,来这里吃早餐的人特别的多。
这些顾客,大多是居住附近的人。
一边嘴里吃个不停,一边聊着一些听来的各种趣闻,大到国际形势,小到家长里短。
“你们知道不,网上通缉的采花大盗王磊,听说流窜到春城来了!”
“什么,这个采花大盗流窜到春城来了?”
“我说王哥,你是怎么得到这个消息的?”
“我有个侄女,在警局上班,我是听她说的。”
“哎哟,又不知道哪家姑娘要倒霉了!”
“这警方也太怂了,从去年就开始通缉这个采花大盗了,这都一年多了,怎么还没被抓到啊?”
“这也怨不得警方啊,听说这个采花大盗擅长易容,反侦察手段也特别高,即使和你擦肩而过,你未必能认出来啊!”
……
那些食客的话题,立即引起了吴京的注意。
吴京是一名穿越者,跟前世一样,他选择了做一名警察。
他刚从警校毕业,今天吃过早饭后,他就要到北城区派出所去报到。
听到菜花大盗王磊,流窜到了春城,他不由得在心中暗生奇想。
古时候不是讲究个“投名状”么!
如果让他在报到的第一天,就抓到那个采花大盗王磊,那是送给北城区派出所多大的一个见面礼啊!
可惜!
吴京瞧了一眼自己瘦弱的身板体。
不禁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在警校学习的时候,他在各项技能的评比中,都还不错,无奈这从娘胎里带的身体,实在弱得不行。
如果不是有关系,北城区派出所未必能要他的。
听说那个采花大盗王磊,不仅擅长易容,而且身手十分强悍。
自己真要与他撞上了,恐怕还未必是他的对手。
就在吴京皱眉的这个时候。
从前面街上不远处,传来一片喧哗声。
其中一个女人尖声叫喊
“抓贼啊!”
“有人抢了我的包!”
“呜呜呜……别让他跑了!”
“大家快帮我拦住他!”
吴京一眼现,有一个身穿花格子、长披肩的年轻男子,骑了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一般地逃跑。
“光天花日之下,竟敢有人抢劫别人的包?”
吴京下意识地纵身一跃,要去抓抢劫犯。
“咕噜噜……”
就在这时,从吴京的肚子传来一阵异响声。
坏了!
昨晚吃错了东西,闹了一夜的肚子。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要拉了。
这叫什么事儿啊。
我是警察啊!
怎么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放任抢劫犯逃跑?
真是奇耻大辱啊!
“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