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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地母(第1页)

地母娘娘即后土,也称地姥娘娘、地母元君、虚空地母至尊、后土夫人。天地动静,阴阳互根。天欲化物,阴阳交合,上取天精,下取地精,阴阳孕化,气运成尘,尘有玄道,精微聚合,渐始初生,生生之类,人立其中。女娲为凤,玄始天尊,补天造人,确立婚姻。后土神的产生,源于古人自然崇拜中的土地与女性崇拜,大约在唐朝(公元618年)以后,民间乃称为后土娘娘。宋代以后,道教列为四御尊神之一,执掌阴阳生育、万物之美与山川之秀,道观并设后土殿。民间建后土娘娘祠,每年农历十月十八日相传是后土娘娘圣诞日,隆重祭祀之。她被称为大地之母,是最早的地上之王。

后土娘娘,又称后土皇地只。源于母系社会自然崇拜中的土地与女性崇拜。全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只,是道教尊神“四御六御”中的第四位天帝,她掌阴阳,育万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相传她是最早的地上之王。后与主持天界的皇天大帝(昊天)相配合,为主宰大地山川的的女性神。

后土,全称“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是道教尊神“四御”中的第四位天神,简称“后土”,尊称“后土娘娘”。为主宰大地山川的女性神。

后土皇地只为道教尊神,四御四皇上帝之一。全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祗”尊称“后土娘娘”。“后土”之称始于春秋,其身份、来历有人名、官名、神名等不同说法。汉代列入皇朝祀典,为历代帝王所沿袭。宋徽宗封后土为“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只”。《宋史·本纪》卷二二宋代时,道教列为“四御”尊神之一。

地母至尊后土皇地只是中国农耕民族在原始宗教中对土地的崇拜而所信仰的大地女神,是大地之母、万物的生灵,在人们心目中倍觉亲切和崇高,被视为“万物之母,大地母亲”。千百年来,民众为了生存达到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之目的,建庙塑像祭祀地母,以求赐福灭灾,给众生带来吉祥康泰。敬奉祈祀地母神已成为历代民众极为虔诚的宗教信仰之盛举。

南宋吕元素《道门定制》卷二注“后土即朝廷祀皇地祗于方止是也。王者所尊合上帝为天父地母焉。”元明《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一“后土皇地抵”称“为阴地者,五方相乘,五气凝结,负载江海山林屋宇。故曰天阳地阴,天公地母也。《世略》所谓土者,乃天地初判黄土也,故谓土母焉。”

后土在道教信仰中被列为四御六御之一,与玉皇大帝管理天上相反,她是主宰大地之神。她是一位女神,被人们称为地母,而玉皇大帝就被称为天公。在为她建立的神庙里,人们把她塑造成一位端庄的女性,一般民众称她为后土娘娘。人们相信,该神是农业获得丰收的保护神,还是生育之神、大地之神。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为根本的国家,且人类长期蒙受着“天之所生,地之所养”的思想束缚,即形成了崇拜天、地的礼法。

对天、地的原始崇拜,是崇拜天、地的自然性质及其作用。就崇拜土地而言,当时古人并非是崇拜土地的实体本身,而崇拜的主要原因是她们感到土地广大无边、力无穷、孕育万物、负载万物,是赖以生存的根源,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所以,上自皇帝,下至普通百姓,都非常崇拜该神。在中国的历史上,每年都要举行对该神的大型祭祀仪式,许多时候由皇帝亲自主持。

信仰来由

后土信仰源于中国古代对土地的崇拜。《礼记·郊特牲》载大地承载万物,上天垂示景象,从大地取材,从上天取法,因此尊崇天而亲近地的。所以教化民众善良回报。[12]古代人们生括有赖于地,故“亲于地”,并加以“美报、献祭”,遂有“后土”崇拜,大约始于春秋时期。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人们称大地是“人类的母亲”。因此,后土被奉为社神。远古时代,与黄帝同列中央之神,汉建“后土祠”,有“皇皇帝天,皇皇后土”之说。天为阳,地为阴,帝又与后相对,于是后土成了女神。而今称为“大地母亲”。

后土娘娘是道教神名,全称为“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只”,亦名“承天效法土皇地只”,这位掌阴阳生育、万物之美与大地山河之秀的女神,是道教尊神“四御”中的第四位天帝。中国古代有“皇天后土”的说法,可见主宰大地山川的后土神是相对于主宰天界的玉皇大帝,是尊贵的大神。后土对民间来说,并不是一个不熟悉的神,她其实就是人们俗称的“地母娘娘”。

《礼记·郊特牲》对地神崇拜的原因的解释,还是比较朴素。也就是说,古代人类祭祀地神,是为了酬劳它负载万物与生养万物的功劳。

据《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一《后土皇地只》条说天地未分,浑然为一体;天地初开,阴阳定位所以清气上升成为阳天,浊气下降成为阴地。为阳天的,五太相互流传,五天定位,上用太阳和月亮,参差玄象。为阴的地方的人,五黄相互乘加,五之气凝结,负载隐居山林房屋。所以说,天阴阳地,天公地母的。”《世略》所谓”土者,乃天地初判黄土也,故谓土母焉。“庙在汾阳,宋真宗朝大中祥符5年7月23日,诰封“后土皇地只”,其年驾幸华阴亲祀之。今扬州玄庙观,后土词也。殿前琼花一株,香色柯叶绝异,非世之常品也。真宗皇帝封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只(按应为徽宗)。”

后土、后土娘娘、皇帝只、地母等,都是代表人们所仰赖以维生的大地之神。宋代封为“后土皇地只”。道教并以玉皇大帝、中天北极紫微大帝、句陈上宫天皇大帝、后土皇地只,合称“四御”。前三者是天帝,后土是地只。“皇天”、“后土”相对为文;而代表皇天的通常称上帝,或称玉皇大帝。代表大地的则为后土。

万物都是由天地所生化,天生而地养,所以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宋张载《西铭》“乾称父而坤称母,予兹貌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文中即说明人秉受天地之气而生,所以天称父,地称母,因此后土也被称为“地母”。

据文中所说“天公地母”及“土母”二语,可以看出“地母”一词当是由此演变而来。正如“皇天”与“后土”是相对的一般。天公为皇天,所以“地母”即是“后土”。古籍及大6地区所见,常将大地称之为“后土”,而台湾地区则通称为“地母”。

“后土”虽是大地神之称,但以文献而言,早期史料所见的“后土”大都被当作为“社神”讲。周秦的典籍,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山海经大荒西经》等等所见的“后土”都是指五行神兼社神“后土”,并不是代表整个大地的地母“后土”。

“天”和“地”虽然并称,然而古代显然重视天。而以后土代表大地,并进而和皇天并列并祀的,在历史上应是始于西汉的武帝。武帝于元鼎四年,在汾阴建后土祠,亲至其地祭“后土”,并以祭“后土”来和南郊的祭天相配。其后相沿,帝王常亲至汾阴祀后土。至汉成帝建始元年,为方便祭祀,于是作北郊以祭地(后土),罢除去汾阴祀后土。后来的帝王便以冬至日在南郊祭天,夏至日在北郊祭地(有时将祭地并入郊天中),郊天祀地,遂成为统一帝王所遵行的礼制。汾阴自汉后虽不再成为祀后土的重地,但其间亦偶有帝王亲至汾阴来祀后土地只,如唐玄宗、宋真宗等。

“后土”一词,有代表“社”神及五行神的后土,也有代表整个大地的皇地只后土;两者皆以“后土”为称。这两个系统,其后各有衍变,由司掌一方土地的社神后土而延伸的神只,如太社、王社、国社、侯社、里社、城隍、土公、土母、掌坟地的后土等,皆是司掌一国、一方、一家、一坟土地的土神。而由代表整个大地的皇地只“后土”衍伸或与其意涵相近的,则有幽都后土、地皇女娲、卅六土皇等都是和土地有关的神只。今将其分成社神后土与代表大地的皇地只后土两部分,并论述彼此间的关系如下

一、社神后土

1、五帝五神中的后土

“后土”,据《左传》所载,在夏朝以前,曾是五行神,曾是官名之一;同时也是社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故有五行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少嗥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左传》所载的“后土”为五行之官。文中的“正”,是“官长”之意,木正是木官,官名叫句芒,依次火官的官名叫祝融,金官官名叫徭收,水官官名叫玄冥,土官官名叫后土。少嗥氏的四个儿子重、该、修、熙,其中“重”担任木正句芒的官职,“该”担任金正蓐收的官职,“修”和“熙”担任水正玄冥的官职;五祀中占了三祀。颛顼的儿子名黎,担任火正祝融的官职,共工氏的儿子叫句龙担任土正后土的官职。后土也称为“社”。另外掌播种的田官叫“稷”;合称为社稷五祀。这些曾掌管五行官位的人,他们并不是同一时代的人,但都因任职有功,死后配祀于五行神(自然神);而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原是五行神(自然神)之名。

《山海经海外东经》说“东方句芒,乘两龙。”文中所说即是自然神的句芒,后来有功的人神配祀自然神,于是形成了重为句芒。该为蓐收等等。到了《吕氏春秋十二纪》更将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五神和太嗥、炎帝、黄帝、少嗥、颛顼等五帝相配,所谓“其帝太嗥,其神句芒。”五神成为五帝之辅佐者。

《吕氏春秋十二纪》中分别以五帝五神和四季、天干、五音五味、五色等五行生克系统相配系。其中五帝五神的相配为春季。“其帝太嗥,其神句芒。”夏季,“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季夏,“其帝黄帝,其神后土。”秋季,“其帝少嗥,其神蓐收。”冬季,“其帝颛顼,其神玄冥。”春属木,夏属火,季夏属土,秋属金,冬属水。此为五行帝神之相配情形。而五行中的“后土”,亦即是“社”神,两者同为一神。

2、掌理国家土地的大社、国社、里社等社神及城隍

《左传》说“后土为社”。作为“社神”的后土,其人格及职司,随所掌土地的大小,而神格有大小之区别有天子所祀,掌理天下土地的天子之“大社”;有诸侯所祀,掌理诸侯一国之土的“国社”;有掌理乡里的“里社”。里社是一般民家所共同祀拜的。是社神中级别最小的,台湾习惯将里社的神称之为土地公或伯公。

《礼记祭法篇》“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为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郑玄《礼记祭法篇》注云“群,众也。大夫以下,谓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

据上所述,在周世,掌理土地之“社”神,依其职司大小之分,有大社、王社、国社、侯社及里社。其中的里社,据孔颖达疏《礼记郊特牲》所言,周时是百家以上立社,秦汉以后则是二十五家即可立社。

是“社”的所在处,除都城内以外,田中也是立社处。台湾的土地公,除在城市街里有庙宇供奉外,农民也在田里祭拜土地公,应是沿承周时遗风而来。

与里社土地神相近,则为城隍,城隍是城池的守护神;道教将城隍的地位,置于里社土地之上。城隍源于《礼记郊特牲》天子大腊八,所祀八神中有“水庸”神,六朝时已有祭城隍神之记载,如《北齐书慕容俨传》所载“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隋书五行志》“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在民间信仰中,城隍和土地,是阴神,也是兼司冥事的冥神。

3、司掌宅舍的土神(土公、土母)

里神,是司掌一里土地神,在汉代又出现了比社公更小的土地神,其职司仅司掌一家宅舍之土地,称之为土公。汉代民间以为兴功动土,会伤害土神,招来祸灾,所以在建筑房舍及完工时,须先解谢土神。这种信仰,也一直沿承至今日的华人社会。

东汉王充《论衡解除篇》“世间善治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后,心快意喜。谓鬼神解谢,殃祸除去。”汉代建筑宅舍须解土的观念,不仅盛行与民间,亦深为帝王及大臣所相信。今略举《汉书》及《太平经》中所记,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畏忌土公的情形。

《后汉书卷十五来歙传附来历传》“时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太子乳母王男、厨监丙吉等以为(王)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

《太平经卷四十五起土出书诀》“今有一家有兴功起土,数家被其疾,或得死亡,或致盗贼县官,或致兵革斗讼,或致蛇蜂虎狼恶禽害人。大起土有大凶恶,小起土有小凶恶。是即地忿忿,使神灵生此灾也。”“泉者,地之血;石者,地之骨也;良土,地之肉也。洞泉为得血,破石为破骨。良土深凿之,投瓦石坚木于中为地壮,地内独病之。”

《太平经》说泉、石、是土地的血、骨与肉,当然这是拟人化的联想法,但也为动土何以须“解土”的行为,作了说明。

4、司掌坟土的冥神后土

司掌宅第的“土公”已是土神中的小神,另外在明清时代,更有司掌坟墓土地的“后土”神,台湾地区至今保有其俗,而其来源则可追溯至唐代。唐杜佑《通典卷一百三十八礼九十八卜宅兆》说明了在唐朝时,百姓营建墓地,先在所择定的墓地四周立标柱,摆设酒席祭告后土,请神只保佑,然后再动工。当时祭完后土后即撤席,并没有置立固定神位。唐代不仅卜定墓地,在动土建墓前须祀后土,掩圹时也须祀后土。这项习俗,到了明清时候,展成为在亡者墓地设立约二尺高的石碑,上书“后土”,加以祭奠,祈请后土神保佑墓中死者亡魂。

这些在清翟灏《通俗篇卷十九神鬼土地》和清姚福均《铸鼎余文》中都有记载。这种习惯,在今日的台湾社会,仍然保留着。死者葬埋入坟后,需在坟前立后土石碑,上写“后土”二字,并准备供品,祭祀后土神,此后土神俗称土地公。焚香禀告后土神,请其守护并庇佑死者亡灵及坟地,称之为祀后土。以后死者家属在每年扫拜墓地时,除祭墓主人外,也同时祭后土。

二、皇地只后土皇天与后土

司掌一国一方土地的后土神,其名称有太社、王社、国社、侯社、里社以及司掌宅第的土公,司掌坟地的后土等,这些都不能代表全部土地,除做为太社、国社的社神的后土外,其余的神格都不高。其地位最高可与皇天相并的,大抵从汉武帝亲至汾阴祭后土起。历代将此代表大地,可以与“皇天”相配的地神,称为“地只”或“皇地只”或“后土皇地只”。而与此神格相近,或由此所衍生的相关神只,则有地皇女娲、幽都后土及土伯、三十六土皇等。分别论述于下

1、后土皇地只(地母)

《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圆钟为宫,黄钟为角,大簇为征,姑洗为羽,雷鼓雷,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圆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簇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灵鼓灵,孤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簇为征,应钟为羽,路鼓路,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桩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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