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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洛水之北(第1页)

水之北,是为阳,洛水之北,谓之洛阳。

作为汉王朝的帝都,洛阳已逾百载,其盛世繁华可想而知,仅人口就已达百万之众,而整个并州的人口也不过六十余万。

洛阳城内有南北两宫,城门进出十三处,街道阡陌,农贸金市一应俱全。在这座城池之中,从来不曾有人敢说自己官大,三公九卿不屑去说,其余的官员够不上资格。洛阳城内唯独官员不缺,城中随手一抓就是各种王侯将相,长史功曹。

六月的洛阳还未进入盛夏,天气温和舒爽,出门踏青的太学学生、官家仕女、青年公子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骑着牛车出游,沿着城郊的洛河而行,呼朋唤友,好不热闹。

站在洛阳城头,映入眼帘满是青绿的庄稼和遍地的牛车。

洛阳北郊的泥道上,有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公子大步前行,身后跟了个头顶卷了两个圆球般髻的书童,颇为可爱。

只听得书童低声的念叨着“小姐,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了,肯定会受重罚的。”

听了一路的碎碎念,身穿锦服的少年回头,嗔视了一眼被自己打扮成书童的丫鬟,微恼起来“阿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公子!”

眉间若笑,好一个俊美翩翩的少年郎。

“可是……”阿月瞪着双水灵灵的眼珠在眼眶打转,似乎仍然不太放心。

少年趁机一把搂过她的香肩,笑嘻嘻的说着“阿月,你不说我不说,我爹又怎么会知道。再者说了,就算被他知道了,我们也大可说是去白马寺给他诵经祈福去了,别怕,出了事情我来顶着便是。”

阿月努了努嘴,主子都这般说了,她也只好答应下来。

只是,在她心头不免有些替自家主子着急,这般大大咧咧的,成天穿着男儿的衣衫,哪像个待字闺中的小姐,今后可还有谁敢娶她呀。

阿月的心思少年自然不知,两人还未走到半里的路程,阿月的脸上忽然露出讶异的神情,像是现稀奇的景象一般,指着前方说道“小……公子,你看那两个人,好生怪异。”

少年顺着阿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目光可以清晰眺望到的不远方,有两个从北边而来的男子,一个锦缎绸衣,一个布衣麻裤。令人惊愕的是,那名穿着布衣的男子骑在红色的骏马上,而那名身穿绸缎的居然在为他牵马。

巍峨雄伟的城廓出现在了吕布的视野之中,在此之前他从未到过洛阳,此时他准备打马上前去一探究竟。

身旁牵马的汉子一身绸缎服早已湿透,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珠,喘着粗气道“爷,咱慢点中不中?”

吕布看了他一眼,眉间带笑,“这才多远你就喊受不了,胡车儿,你不是自夸能力负五百斤,日行八百里吗?”

名为胡车儿的汉子,用袖袍给自己脸上‘呼哧呼哧’的扇着风,讪讪笑道“爷,我那不是吹牛唬人的吗,出来混我们这一道的,没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哪能行。”

当初有人出重金买吕布的头颅,暗中不少绿林草莽也跟着掺合进来,在浊河渡口对吕布展开了猎杀。先后有四波,拢共六十来人,皆是背有命案在身的亡命之徒,胡车儿在这波人中虽排不进前三甲,前十总归是没有问题。

一波接一波的伏击刺杀,明枪暗箭,结局却是除了胡车儿,没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他们在高估自个儿本事的同时,也低估了吕布近乎变态的武力。

“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趁我不备偷袭,也可以试着逃跑,要不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同我一斗。”

那时候双手染满鲜血的吕布如同魔神,笑眯眯说着的话,至今还在胡车儿的耳旁回想,他两样都没选,而是跪地乞生,立下血誓,愿终身为仆,尊吕布为主。

于是,他活了下来。

胡车儿有个特殊的癖好,喜欢穿绸缎锦绣的衣服。吕布曾多次让他穿低调点,别一天整得跟个老母鸡似得,胡车儿死活都不肯,在他背后的行囊里,满满都是华丽的衣服,大多都是他为害一方时所劫来的。

至于是谁撒下重金,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吕布丧命,吕布用脚趾头都能猜到,除了郑嵩,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人了,这笔账先留着,等回了并州再找他好好算上一算。

吕布眺望了一眼远方的城墙,口中说着“胡车儿,你去找人问问,前面是否就是洛阳城。”

胡车儿点头领命,左前方不远的一处农田中,有一名老者正在农作除草,胡车儿直接大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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