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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后记 致我的白月光(第2页)

也寓意,我的那个白月光,此生在我心里长长久久。

作品,往往来源于生活,而远远高于生活。

虽然这部小说是古言,但男一男二这两个角色的灵感与塑造,皆来自我自己的人生经历。

我是一个读书比较早慧的人。

在认识的人里,几乎没怎么遇到过比我在读书这事上更早慧的同龄人。

但人,如果优点太明显,往往缺点也会很明显。

我读书虽然早慧,可是在其他方面,特别是在感情这事上,可以称得上是晚熟。

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小说中男主调侃女主的,是个糊涂鬼。

少年时,我第一次收到一个眼睛特别明亮的男生的情书。

然后,也感觉自己其实在收到他的情书前,便已悄悄对他有了跟别的男生不同的感觉。

我便暗暗把这个,原来也早已喜欢我的男生视为了初恋。

但我们在整个学生时代,说话极少,从未约过会,所以,连手都没碰过。

他让别的同学代为约过我一次,被我一口拒绝了。

我当时拒绝,并不是不想与他约会,而是羞涩,不好意思,或是说不敢。

我拒绝他后,他没再约过我,也没再写情书给我。

但我们每次在校园里目光无意碰撞时,我依然能感觉得到,他看我的目光是带着青春羞涩的。

而我对他,也仍然有异样的感觉。

但后来,我和他没有后来。

就这么无疾而终。

直到出来工作后,有一年遇到他。

他已经是个事业小有所成,但眼睛不再如少年时明亮的男人。

他跟我坦白说,这么多年他从没忘记过我,有时做梦还会梦到我,车里经常放的歌,也是我读书时很喜欢的那个歌手的歌。

我听了,为他多年来的挂念有些许感动,但更多的是五味杂陈。

自此再未与他相见。

因为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少年时的他了。

我对他的好感,一直停留在学生时代。

脱离学生时代的他,成长成了我虽然有几分欣赏,但也无法再怦然心动的样子。

这个事实,我之前并不太愿意面对。

因为他是我曾视为初恋的男生,没有联系的这么多年来,我回忆起这份懵懂的初恋,仍然觉得挺美好。

但真相是,他确实不再是我动心的人了。

所以这份美好,如今,显得很轻薄。

甚至,我想正式收回将他视为我的初恋,毕竟,我跟他手都没牵过,话也不曾多说几句。

只是青春年少时,一种朦朦胧胧的好感而已。

将他视为我的初恋,我替自己有些冤。

小说中的男二宴子勋,灵感便取自他。

在我心里还藏着那份我想正式收回的美好初恋时,我遇到了我此生刻骨铭心的白月光。

他比我大几岁。

名字和萧刹一样,也是两个字。

那时,我依然年少,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而他,是个英俊帅气中带着意气风,也带着忧郁气质的男人。

萧刹的气质便取自他。

我记忆中的他,最帅气最有气质的样子,是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我也只记得他穿一身黑衣服时的样子。

所以在这部小说的第1章,我特意让萧刹穿的玄色龙袍。

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思。

小女儿家的心思。

他来自单亲家庭,父亲早逝,和妹妹与母亲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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