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吃了林曼曼的灵植宴后,宋浩仁就进入突破修为的状态。
林曼曼没有去打扰他,直接让他留在了天悲山,坐镇一切。
自己则带着大小姐、净安,与一脸不爽的魔尊出江城鹿家。
待漫天飞花上品法舟,降落在江城外。
林曼曼已经听见了熙熙攘攘的叫卖声。
江城内,更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江城鹿家虽为修真世家,但也守护着这一城凡人。
修士与凡人,在此地共存,达到了一种奇妙的平衡。
林曼曼依然是一身青衣的打扮。
大小姐红衣潋滟,英姿飒爽。
只是她的怀里,还抱着那只粉红小猪猪。
净安则戴上了一顶,能将她从头罩到脚的幂篱。
安安静静站立一旁时,让人根本意识不到她的存在。
而魔尊身着玄袍,满头的银高高束起。
穿透两边琵琶骨的捆仙索,化作了他脖子上的黑色颈链。
他显然也没见过人间繁华,只瞪着一双湛蓝的狗狗眼,好奇地东张西望。
“这个是什么?!”
林曼曼一抬头,就见魔尊指着一只蝴蝶风筝,一脸的惊奇。
“这是风筝。”
“那个呢,又是什么?!”
魔尊指着一串串红艳艳的糖葫芦,再次问。
活像个好奇宝宝。
“那是糖葫芦。”
“哦……”
魔尊舔了舔唇,一双狗狗眼眼尾微微下垂着,显得可怜巴巴的。
【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
【原来魔尊这般见识短浅,他好可怜哦……】
林曼曼长叹了一声,抠抠搜搜地掏出一块灵石,要替他买风筝。
魔尊却俊脸一红,别扭道:“我不要!”
还有,你才短,你全家都短!
林曼曼:“来来来,风筝拿着,糖葫芦要不要?”
魔尊:“不要,我不要!”
可当风筝与糖葫芦都塞到了他的手中,魔尊的嘴角比ak47还难压。
他一手拿着风筝,一手拿起糖葫芦,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
林曼曼:“甜不甜?”
魔尊撇过脸去,淡淡道:“还行吧。”
只是那双微弯的狗狗眼,却出卖了他此时的情绪。
“好吧……”
林曼曼一派了然。
魔尊从未尝过如此甜蜜的味道。
他单方面原谅了林曼曼说他短,又兴高采烈地问:
“这个呢?这个是什么啊?那个、那个又是什么啊?!”
【喂!你不要得寸进尺啊。为你花一颗灵石,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哦!】
林曼曼忍不住都要翻白眼了,突然,一道惊恐的呼救声响起:
“快让开!”
“救命啊,救命啊!”
人群齐齐地四散分开。
随即,一群孔武有力的大男人,扛着用木板搭成的临时担架,急吼吼地朝着城外跑去。
即使担架上盖着厚厚的棉被,但还是可以看到,有鲜血淅淅沥沥地滴落下来。